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充分发挥园区在现代化沿滩建设中的“主引擎”作用,激发园区发展动力活力,沿滩区进一步赋予园区机构编制管理自主权,为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机构编制保障。
赋予内设机构设置权,激发发展动能。根据园区发展需要且符合有关规定前提下,支持园区在现有内设机构总额内,自主调整内设机构设置、撤并、整合、更名以及职能职责等,激发园区自我发展、调节的内部活力。支持园区统筹自有及区级部门派驻园区的执法队伍、人员力量,开展综合行政执法,实现执法资源的高效配置,强化园区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快速响应与有效处置。
下达编制使用审批权,释放资源潜能。将园区事业编制使用审批权限下放园区。在不突破园区编制总量前提下,由园区党工委集体研究并批复用编,缩短决策链条,提高审批效率,使园区能够迅速响应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,保障关键岗位和重点项目引才聚才,确保编制使用科学、合理、及时。每年年底园区党工委以正式文件分别向组织、机构编制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报送备案报告,推动园区编制使用的规范化与透明化,切实发挥编制的使用效益。
放宽运行管理自主权,提升服务效能。支持园区在园区党工委领导下,创新“1+5+X”管理模式,即:以园区行政管理机构为主体,5个内设机构和化工、食品等重点产业园工作组、国有投资平台公司等其余各类机构有机融合运行,形成一体运作、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。将园区相关职责任务划分为党建、应急管理、项目推进等工作模块,实行“扁平化”管理、“平台化”运行,减少部门重叠和部门壁垒,提升管理效率与响应速度。持续探索完善“园局合一”运行机制,整合行政资源、优化服务流程,构建综合性服务平台,进一步推动提升服务企业质效,为园区的可持续发展营造优质和谐的良好环境。
来源:沿滩融媒